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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阳基本医保人员异地如何报销? |
| 文章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4-27 浏览:985 次 |
根据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为方便参保人员报销异地就医费用,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阜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就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工作流程规范如下: 一、患者报销所需资料: 1、已办理转院手续的,需提供异地就医转院备案表; 2、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3、医疗费用发票、清单、出院记录原件。 4、急诊抢救和未办理转院手续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格式附后);急诊抢救需提供全套住院病历和急诊诊断证明。 5、患者本人银行帐号。 二、医管科对以上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内容: 1、参保人员待遇是否正常; 2、是否备案; 3、确定异地费用报销类别:正常转院、自行转院、异地安置、急诊抢救。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不接收报销材料。医管科填写异地就医报销登记表后,将报销材料报稽核科进行审核。 三、稽核科应稽核事项: 1、医疗费用真实性; 2、对医管科所出具的报销意见进行复核。有异议的,提请专家组认定。稽核科对已稽核的报销材料提出明确意见后,急诊抢救、非正常转院和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报中心领导审批。正常转院医疗费用直接交结算科进行费用结算。 3、中心领导对急诊抢救、非正常转院和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报销材料进行复审,审批后由结算科进行费用结算。 4、结算科对已审核的报销材料进行结算,经中心领导审批后,由基金科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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